邯郸市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2:30:54
单位要跟工会签订关于保护女职工的集体合同,需要参照《邯郸市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帮帮忙吧。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正式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和《河北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细则》、《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企业实际,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全体女职工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平等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集团公司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对女职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对女职工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加强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保护,提高女职工身心健康水平,调动和发挥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条 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和战略方针,做好女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女职工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水平,为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建功立业。
  第四条 广大女职工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努力学政治、学技术、学业务,精业敬业,尽心尽责,积极进取,争当“四有”职工。
  第五条 本合同对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与集团公司法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女职工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女职工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妊娠、分娩的,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 女职工权益保护条款
  第六条 企业在公开招聘人员时,除不合适女职工的工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职工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
  第七条 企业与女职工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八条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集团公司及各用人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