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正法律的一封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21:46
亲爱的法啊,不知你有没有开眼,不知你目睹世间的种种不平,有何感想?

09年5月24日,浙江武义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本县白姆乡董处的董一鑫驾驶自卸车在黄垅二路与莹乡路口处与本县光昌村刘银松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刘银松死亡,车辆损坏的事故,看似一起正常的交通事故,可知情的人都清楚,刘银松本不该死,是因为货车司机董一鑫无良知,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没有拨打120急救,而是打电话到母舅那里,要他拉好关系,而误了宝贵的抢救时间。

对于这种狠心的司机,见死不救,不知我们的法律当时在哪里?

事故过后,董一鑫不但没有好好的学习驾驶技术,仍然驾驶他的皖J82316号‘杀人工具;在公路上横冲直撞,难道他还想继续制造命案吗?他至人民的生命财产不顾,至我们的道路交通法于不理,这时我们的法律在那里?难道他的后面有比法更大的人在支持,保护?

发生了事故就要解决,但在09年10月30日,在法院调解时,董一鑫竟然请了二十多个社会的闲杂人员,辱骂我的律师,我大儿子说:你撞死人,还这么狂,我们提合法的要求都不行吗?他们竟说:撞死了又怎样,我们就这么狂,你想怎么样?,这时的董一鑫竟然从被告席冲到我大儿子原告的地方,在众多执法人员的面前(书记员,对方律师),在威威公堂上,用黑恶手段,十几个人一起上来对我的大儿子进行残忍的殴打,使其受伤吐血。

这时我要问一下我们的法律又在何方?

董一鑫当时已经是判缓刑的人,已经是个犯罪分子,他应该老老实实在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接受人民法庭的调查,但他仍有能力组织指挥社会闲杂人员,公然与法做对,藐视法律,在人民法庭上殴打死者家属,作为受害人的家属,我们想问下我们的法律,难道我们又回到了解放前,回到了日本人入侵的时代,难道这已不是共产党的天下,难道这就是共产党人所说的和谐社会?这种国民党发动派常用的殴打与血腥镇压难道又回到了人间了吗?

以上种种是我在寻找法律公正路上的真实事,恳求领导在百忙之中能稍微过问一下这个案子,恳求您于案中可能出现的不恰当之音,令法有节,规有度,制有循。把您铭记在我们及父老乡亲的肺腑心间!

此 致

一受害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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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法庭上殴打当事人为什么法院不处理?法院有义务保护当事人,有权利拘留处罚扰乱法庭秩序的人。
2.既然死人了,应该追究其交通肇事刑责(除非他负本次事故次要责任或无责任,你说他董一鑫已经是缓刑的人了,那么缓刑期间又违法犯罪(当庭致使人员殴打你大儿子)的应该予以收监!)!
3.交通事故一般都比较简单,法院对民事部分应该及时判决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一般情况应当在6个月内判决处理)。
4,你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扣押对方董一鑫房产或者车辆等财产以保护今后权益能够得到执行。
再不行可以到人大,政协,政法委控告。

法律一向都是公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公正的是法官,如此而已。法律和法官是两回事。

和为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