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查账改核定应提供的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5:19:06
我公司现想将查账征收所得税 改为 核定征收所得税
国税要求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请各位帮忙提供可以由查账改为核定征收所得税的依据,申请应该从哪几个方面来写

1.不能写账务不健全
2.不能写成本核算部健全

我觉得收入低 可以写上。

还有什么请帮忙想想
咱自己公司提出要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问为什么?
我们不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吧~所以上述1 2 都不能去说的原因。

我觉得收入低 可以写上,但是没有用,他不附合核定征收的要求。而1不能写账务不健全,2.不能写成本核算不健全,这两点恰恰是审核为核定征收所得税的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发文强调,不得随意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否则追究税务人员的责任,现在各地都在清理,今年的重点执法检查也点一个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因此,您在上述六个情形任意选一条即可进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