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星期天上班只有37元的加班费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9:15:02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底薪是1400元,加班费不按照劳动合同那样算,星期天上班只有37元的加班费,我该怎么去讨回正常的加班费呢?

正常的周日加班费是:1400/21.5*2=130元。
你打工的是私人老板开的公司吧,只要你提出或者去劳动局投诉,你就做不成了,会被辞退。如果你下决心辞职走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讨回加班费。

你如果准备离职,就找劳动仲裁部门

你说要走,公司一下子就不行了。那就什么费都可以要了。否则,公司是不会另外再给你什么费的。

那就不要加班了呀,这么底的加班费,你还做,要是我早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