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在立法技术和风格上有何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1: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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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法技术上:为了讲究逻辑,避免重复,德国民法典经常使用“一般条款”和“参照条款”,如有关承揽合同的第639条规定:“第638条规定定作人请求权的时效。法国民法典却很少使用。在德国,虽然继承了法国法所确立的民事权利主体平等原则,但由于德国民法典制定时期,股份公司已经大量出现,因此,在法国民法典中未对法人制度作出规定,在德国民法典中已有详尽的规定。
《法国民法典》文字语言既简洁明晰,又通俗易懂,让一般人理解起来毫无困难。《德国民法典》在语言上力求用抽象化、概念化的专门术语进行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