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籍转移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0:57:36
我是04年的学生,我报道晚了,带着户籍转移证明去时,学校户籍科已经暂停办,老师告诉我说户籍可以不转,于是我就没有转。结果第一学期末,我腿伤休学,连续耽搁了一年多,再去学校老师就把我安排到06级,因为各种原因,户籍就没有转,结果我花三年学完了课程,现在回到加这边,我以前的老师调到市宣传部,因为我对写作这方面比较在行,所以有心让我进市委宣传科,所以我想转户籍,不知道该怎么转?
转户籍的那个证明我还保存着,没有转到学校去,是不是可以直接凭那个证明到我所在的地方的户籍部门去转?还是需要到学校去看什么证明?
请清楚相关方面情况的朋友帮忙解答,如果解答清楚,除了悬赏的100分外再送100分!谢谢

你的情况其实很简单,我曾经办理过相关手续,在此我告诉你一个最简单有效的办法
一开始,你这个情况表明,你的户口还在自己家,因为我国户籍制度有明确规定,在户口迁出而没有落户的情况下,户口依然保留在迁出地
这样你就可以前往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开具 未落户证明 然后凭此证明回家 申请 重新落户 手续,这样你就可以顺利落回原籍

那个户籍转移的证明只有在迁出的一个月内转移才好用,如果没转就得罗回原地,现在你既没有转出去也没有落回去,很麻烦啦!唯一的办法就是先办好户籍在原家,然后在通过学校的派遣证吧户口带到现在的地方。 我以前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哦,很麻烦的,但是在这样转最保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