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办房子产权能不能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12:20:19
请问:我舅舅有一套共有住房。现在他人死了。在他没之前就开始办理房屋产权手续了,但没办下来的时候人就死了。并且舅舅还没接过婚没儿女!现在其姐妹能帮忙办下来吗?这个怎么办?请问现在继续办还能行吗?能否办下来产权证!特急特急!!!!谢谢帮忙解答一下应该!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以合法继承人继续交易

可以吧!我也搞不清!

这个房子要按遗产来继承了,不能直接办产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