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帮帮忙哈。一个经济纠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5:08:51
我前些天从别人手里以15万元买下了个装饰店,哪想到那个店主在外面以这个店的名义欠下了11万元的债务。但是在买下这个店上的协议又写的是‘本店以前一切债务都与现店主无关’。那家伙签了名字,按了手印。并在在工商局把营业执照都办了。店名也改了,但就是这份协议没有拿去公证,是私下签的。

现在债主找来了。他们要我还钱,说签下欠条的是以公司的名义。我觉得我也是受害者,我想请问各位大大:1.这个协议到底能不能生效。
2.我能不能去告他们扰乱我店正常工作。

注:我只是个小店,并不是什么公司。还有我的积分比较少,如果有朋友能给个理想的答案。留下联系方式,有谢礼。

如果转让协议上明确了以前的债务不转移,您就无需偿还前的债务。
如果以前的债主扰乱您的经营,您可以报警。

报警

首先要先礼后兵债务不是你欠的自然不用你还,你可以以干扰正常生活的罪行告上民事法庭提起诉讼

问题(一):协议约定的条款合法生效,加上您已经重新申办了工商营业执照,先前经营行为与您无关。
问题(二):报警或通过诉讼方式维权均可。

如果对方办的是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你买下他的店,又去办理了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只是单纯的涉及财产的买卖,并且已经全部完成。这个公不公证没有什么问题。

既然协议中已经约定了“本店以前一切债务都与现店主无关”,你并没有任何义务替前店主偿还欠款。你说的“签下欠条的是以公司的名义”,临时不明白具体的内容,暂不作分析,你可以把具体的内容发我邮箱ddn7890@163.com,帮你看一下。

如果,那个债主没完没了的来骚扰你,影响到了正常的经营,你完全可以打110报警,构成损失的要他赔偿!希望能有所帮助。

你可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你的协议又写的是‘本店以前一切债务都与现店主无关’并在在工商局把营业执照都办了。跟前店发生的业务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