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还没结束,我辞职了,应该没问题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1:24:46
当初进公司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为期3年,试用期6个月。从2009年7月21日开始。每个月工资加奖金加补贴才1700,拿到手也就1380不到点。。。
这次因为要去外面上课,11.24通知主管要辞职,主管说要提前一个礼拜交报告。貌似我 看了很多知道里面的问题说是提前3天就可以了。。。

我刚交了辞职报告,主管就说我不体谅公司没人什么的(分公司一共就4个人,主管经常迟到早退不干活的。)百般阻挠,我可以在周五自动不上班的吧?

还有,退工单和劳动手册应该怎么拿啊?

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很多都不太清楚的说。。。。汗。。。

大侠们帮帮我拉。。。
还有一点。我今天提出的辞职报告,后面要连上2天班,周五正好排班到我休息,周六也是,我周五和周六就可以自动不去上班的吧?

麻烦详细回答- -我算是法盲。。。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信你已经知道了。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明白了么?

有问题,你违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