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解除合同后南京医保可否自己交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20:17:17
我父亲在去年9月份生病(恶性肿瘤和尿毒症),已丧失劳动能力,目前在住院化疗,和原工作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到今年12月份到期,并且不在续签。我父亲是南京医保,但本人户口在江浦,要是想保留南京医保,是不是可以自己交纳?

对你父亲的病和你的处境深表同情。就你父亲的情况是比较麻烦,因为不是南京市户口,就不能在南京参保,只能在原江浦自己参保,(有的大医院是可以用江浦的卡),但个人参保要6个月后才能享受。有些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具体的你可以打86590798去咨询,那里在南京关于医保问题是比较权威的部门。

是可以自己交纳,但是那就是一种保险性质的医保!

可以。

完全可以,带上劳动合同等材料到你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办理就好了

可以自己缴纳,但必须是在合同终止3个月内办理好“个人缴纳”手续,超过3个月就自动断了,无法续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