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被单位无故开除,想要找个地方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裁决撤销或者判决无效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5:37:1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裁决撤销或者判决无效的,该找那里,有何法律依据?
主要是想要找到明确的法律条款,放心,本问题绝不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因此,你可以先找本单位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你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或者判决该决定无效。
最后预祝你维权成功。

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从上诉规定来看,调解什么的都不是必经程序,你可以直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是必经程序,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需要注意的是,1年之内需要起诉,否则就超过诉讼时效了。
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39、40、41条规定的情形,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约,你可以要求确认此确定无效,也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你这种情况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申请仲裁,如果仲裁结果是单位的开除行为无效,则不得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