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奶奶有权处理房子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6:45:52
房子是以爷爷的名字集资的,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但全部是我家出的钱(收据上是爸爸的名字),而且十几年我们就住在这里。爷爷去世了,生前爷爷曾写过这个房子给我家(奶奶代笔,爷爷签的字),但是并没有公正过。不知道现在有什么办法能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爸爸的。

房子产权的确定就是按照房产证的,基本上就应该认为房屋为你爷爷所有,除非你有明确的证据购房款全部来源于你家。
而你爷爷说的话不知道有没有书面记录,如果没有,那你爷爷的话旧没什么用了。
因为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也就是说,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之下才可以立。所以,你爷爷的说也不能作为合法继承的依据。
如果按照法定继承,这房子你家就只占一部分了。

补充回答: 如果有遗嘱那就好办了,你现在就是确保遗嘱的实现,如果你家没有欺诈行为,并且遗嘱是立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应该就没什么问题。
另外,如果你奶奶不和你家争房子就更好了,那样的话基本就没什么障碍了,直接带齐相关证件和证明去更改房屋产权证就行了

除非你有明确的证据购房款全部来源于你家。如果不能证明,凭你爷爷的遗嘱,现在你的爸爸对房子只有一半的合法权,另一半还在你奶奶手里,如果你爷爷没有遗族,哪你奶奶就是第一合法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房子就都是你奶奶的了

没的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