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赔付 如伤者起诉到法院后,最后法院判决的一切费用 都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支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2:09:45
2009年8月29日的双车事故导致一路边行人伤残(做了伤残鉴定和护理依赖鉴定)右小腿膝盖以下28厘米处截肢(伤者为男性60岁退休职工,有一老伴 一名33岁儿子儿媳及一名孙女) 。2车承担责任 我承担主要责任;对方车辆承担次要责任,行人不承担责任。 现在伤者提出法院起诉双方车主 双方驾驶员 双方保险公司 要求伤残赔偿 护理依赖赔偿 精神损失赔偿 日后康复营养费 假肢器具安装费 交通费 等等。
如法院调解无果后 最后判决的一切费用(包扩上诉费用项目) 双方车辆保险公司都会按判决的金额进行理赔支付吗?

双方车辆都购买了交强险 双方商业第三者险都为20万
请问这起事故的赔付够吗?

要看原告的诉讼请求中要求赔偿多少钱,伤残等级不同,伤残赔偿金的数额就不同。
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在两个保险公司按比例理赔后,如有不足部分,该不足部分由车主及驾驶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计算不出来,交强险是赔付给对方的,你这期事故最主要的损失的残疾赔偿金,因为不知道伤残等级,以及老人是参照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不清楚。
保险公司理赔是有免赔率的,具体按照保险公司审核。比如说医药费里有甲类、乙类、丙类,扣得比例不一样,建议你在庭审中申请文正审核

如果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是50万,而保险只保了30万那么20万有驾驶员拿出来。

要求了多少钱?一般不会由保险公司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