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3:37:25
我和对方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 交警裁定 我负主要责任 (我保险全 对方只有交强险) 经过评估 我的车辆损失 7300元 对方 1000元。 请明白人指点一下 双方保险公司 应该怎样赔付 (对方交强险 赔付我 2000元后 剩下的 5300 我和对方车辆 7:3 开 还是 7300+1000 然后 再 7:3 开) 请明白人指点
请提供 相关法律依据 条文

1.本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对方车损失1000元;对方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本车损失2000元;
2.对于本车剩余的5300元损失,按商业险条款规定,根据责任比例在商业车险项下赔偿。如本车投保了车损险、对方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则在对方车的商业三者险项下赔偿5300*0.3=1590元,在本车的车损险项下赔偿5300*0.7=3710元。
虽然对方只有交强险,但是按照责任划分2000+1590是必须要赔偿的
(因为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所有事故先经较强险,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再经商业险,所以7300+1000 然后再7:3开肯定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