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34岁,平时体健,因连续加班7天,劳累过度,突然晕倒,高烧晕迷不醒22天,后被诊断脑梗死,问是否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1:15:27

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认定,具有权威性。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个人认为应认定为工伤。

当然是!请节哀!

应该算,重庆有类似的情况,是脑出血,最后国家给了一百万,还追封为烈士

你怎么知道是“劳累过度”,你要有依据。加班七天,就昏迷22天,有点夸张。只要不是24小时工作制,我知道的加班一两个月都是有的。所以“体健”的说法先要打个折扣。
这不是普通的工伤,如果我作为公司,我肯定不会认可你这个说法的。所以需要权威部门进行认定。
站在你的立场上,你已认定为“因连续加班7天,劳累过度,突然晕倒,高烧晕迷不醒”,那么你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