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续签,公司降薪,请问有没有经济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9:35:47
于2008年12/17重新又续签了一年。
到今年2009年12/16合同到期。老板言下之意要续签的话降低我薪资,如果不同意的话就是走人的意思。请问,我到时候如果不同意降低薪资的话,可否有经济补偿?
如果有经济补偿的话,像我这种情况,补偿多少?我不到12/16的话,就不满2年,只有到了12/16才算满2年,这个怎么计算补偿的?谢谢!
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可见,公司降低条件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你可以获得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补充:法律规定,又一年按一个月计算,不到一年超过半年的,按一个月算,不到半年的,按半个月算。你现在一年半肯定超过了,所以按照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计算。
楼上正解,不过写的有点笼统,我整理一下吧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即是你的情况合同期满
简单来说,如果公司降低,你的工资标准和你签薪酬,你不签的话,你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金标准给个连接你
http://baike.baidu.com/view/800586.htm?fr=ala0
你看看··希望能帮到你
既然是签约社员,老板给什么价就怎么干。
人家订合同,你没办法。
劳动法制保障劳动中的人。合同到期,给钱走人,合情合理。要不要跟你续签,不仅跟你的工作状况有关,还跟公司的经济情况相关。
日本好多企业今年年底奖金都不发了,是不是要去高啊?只要不被炒鱿鱼就烧高香了,还要求不降薪?
2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