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的程序怎么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7:18:34
我是2007年向法院起诉,败诉一次向中院上诉,中院判发回原法院重审,胜诉后被告向中院上诉,中院判为原判。但问题是:官司是在沈阳打的,我人在广东,一直以来,我都是委托一律师帮忙处理这个案子,现在他告诉我胜诉了,但要向法院申请执行,我不太明白执行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强制要求被告偿还我的货款(诉讼请求),如果是,被告如何将钱交给我呢(因为我在广东,与其交涉的是我的律师),难道他直接交给我的律师吗,万一律师又起其它想法了怎么办?还有万一被告以没有钱为由,拒不给付怎么办?各位熟知法律的大侠们可否告知此类官司的司法程序,请说通俗一点,在下拜谢了!高分伺候!

按照律师委托合同,律师往往有权代为接受,这要看你的合同了。
一般情况下,强制执行只是冻结对方账户,接下来只是发生在银行的操作,根本见不到现金的,也就是说可以经法院直接将执行款打进你的账户。
此外,正常的职业律师不会侵占你的财产的,不必过于担心。

可以经法院直接将执行款打进你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