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的案例分析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35:57
2009年7月26日晚8时许,韩某在某公司内,因疏忽大意,在未看清车后路况的情况下,驾驶混泥土搅拌车倒车,将位于车后方的李某碾压,致其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李某系外伤致肺脏、肝脏破裂大出血合并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韩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韩某的供述:证明韩某在倒车时压死李某。
2、胡某的陈述:证明看见李某被韩某在倒车时压死。
3、冯某的陈述:证明听胡某说李某被韩某在倒车时压死。
4、汪某的陈述:证明案发后韩某电话告知其在倒车时将李某压死。
5、现场勘查笔录:证明案发现场特征。
6、接警单:证明案发后韩某主动报警。
7、车辆信息单:证明混泥土搅拌车的特征。
8、身份证明、驾驶证、行使证:证明韩某的身份。
9、法医学尸体检验意见书:证明李某系外伤致肺脏、肝脏破裂大出血合并颅脑损伤死亡。
10、机动车辆司法鉴定事务所司法鉴定书:证明混泥土搅拌车安全技术条件正常。
11、破案经过:证明案件破获经过及案发后韩某主动报警。
12、协议书:证明韩某和李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
13、收条:证明韩某与李某家属的协议履行完毕。
问题:(1)上述证据分别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
(2) 上述证据证据属于直接证据的有哪些?属于传来的证据的有哪些?
(3) 上述证据属于无罪证据的有哪些?属于言词证据的有哪些?

案例分析:
1.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驾驶员将行人撞死后驾车逃逸,当时没有成年的目击者,只有一个4岁半的小女孩在现场附近玩耍。根据小女孩的描述,肇事车辆为电视广告中经常出现的某某型号货车,小女孩还具体说出了汽车是什么颜色的。经近一步调查,发现肇事现场附近一建筑工地当天来过一辆这样的车送建筑材料。公安人员到这辆车所属的运输公司找到了这辆车,尽管驾驶员对车辆进行了清洗,但最终还是在轮胎上发现了肇事后留下的血迹,经专家鉴定,该血迹血型与死者的血型一致。据此,公安部门逮捕了驾驶员,驾驶员对自己肇事后逃逸的罪行供认不讳。   
问:(1)本案在侦破方面主要依据的是什么证据?

(2)小女孩能否作为本案的证人?   
参考答案:

(1)本案在侦破方面主要依据的证据有:证人证言(4岁半的描述)、鉴定结论(专家对肇事车辆留下的血迹血型与死者的血型一致的鉴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驾驶员对自己肇事后逃逸的罪行供认)。

(2)小女孩可以作为本案的证人。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本案中,小女孩虽然年幼,但不影响其对看到肇事车辆的辨认和表达。   
解析:

本案考查的是对刑事诉讼法定证据种类的理解和对证人资格的判断。第一个方面比较简单,需要注意的是对证人资格的把握问题。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的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如果虽然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但不影响辨别是非、正确表达的人,仍然可以作为证人。

2、有一起杀人案,被害人死于尼龙绳勒颈,被抛尸于人工湖中,尸体颈上缠绕的尼龙绳断掉一截,估计是凶手用力过猛所致。在对独居一室的犯罪嫌疑人的房间搜查时,在床下发现了一截折断的尼龙绳。侦查人员由于找不到被搜查人的家属和邻居,就直接把这截尼龙绳带回来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