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书面合同之外的口头协议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1:18:25
我购买了一个二手房。当时购买前卖房说吧屋内所有家具(除电视机、微波炉是单位的外)都给我们买方。因为卖家是外地人,估计他也不会搬走这些东西,就没在房屋合同里写明这些事情。后来办完房屋过户后,填房屋交接单前。发现房内东西都已经不见了。但电话问中介,中介问卖方,卖方说把钥匙给朋友让朋友运走了。
这种情况下,作为买方有没有把东西要回或者要求卖方退还一部分房款的可能性。 也就是说这种口头协议在中介证明的情况下有没有法律效力。

虽然民法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书面合同,但是关于房子里面什么电视微波炉之类动产的交易部分是不需要书面合同,口头协议也算数的,但要上升到诉讼的高度的话,关键是举证困难。
不过你可以直接找到卖方协商,做人还是应该要讲信用的,或者叫他找朋友归还(这其实就是个讨价还价的过程,不过谁愿意得罪朋友?)要么叫他还点钱给你(这才是你的真正目的)。不过协商的时候注意不要把气氛搞僵,毕竟真的上了法庭你比较吃亏的。

口头协议当然有效,问题是你能举证吗?如果不能举证,那么就算有效的协议,对方否认,那也是没有办法的。法院不可能支持你的。

口头协议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中介肯帮你作证的话,你在举证方面就比较有利,你可以向卖方要回东西,如果存在事实或者法律上的履行不能,你可以请求卖方承担适当责任(可退还部分房款)。

口头协议当然有效,举证困难

有效力,口头协议也是应该有效的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