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妻子可拒绝休妻的“三不去”的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8:21:18

“有所取无所归”
“与更三年丧”
“前贫贱后富贵”

第一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
二是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
三是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

“三不去”是作为“七出”规定的补充规范,但指出“恶疾及奸者不在此列”。也就是说,妻子若符合“七出”中的“有恶疾”及“淫”两项,则不在“三不去”的保障范围之内。另外,若有义绝的情形,法律规定双方必须离婚,则“三不去”亦没有保障。

1楼正解~~~

1楼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