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及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7:38:53
我父亲于2年前买了爷爷的房子(靠爷爷的工龄买的,因为那样可以省钱)但是没有过户,因为爷爷有4个儿子,当时由于我父亲经济条件最不好,所以爷爷和其他几个儿子都同意由我父亲购买,因为一直没过户的原因 ,加上爷爷年事已高,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 ,担心以后会牵扯法律问题,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行? 让我父亲和其他几个叔叔 签订个协议,能不能保证以后房子的归属问题?还有 买房子的钱是我家出的 ,但是靠爷爷的工龄 算的钱 那这房子算不算遗产???谢谢回答!!!急求法律专业意见

朋友,你的这个问题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来考虑:
  情形一、因你爷爷年事已高,但其意识清楚,思维清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可由你爷爷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将该房产归你父亲所有,如果某一天,你的爷爷百年后,继承开始,你父亲可持该遗嘱和你爷爷的房产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所办理产权过户。你的几位叔伯或其他姑姑是没有权利来和你父亲争该房产的。当然,最好是将该遗嘱在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因为公证遗嘱是最有证明效力的。
  情形二、现你父亲出钱购买的房产是以你爷爷的名义购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该房产实为你爷爷名下的房产,如果某一天,你爷爷百年后,该房产即成为遗产中的一部分,对于你父亲出的钱,可在房产变现后扣除,余款作为遗产依法进行分配或由享有该房产的人退还购房款。
  情形三、因为你父亲经济条件最差,你的爷爷和几位叔伯、姑姑都同意由你父亲出钱购买该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其约定可优先法定适用,因此,你的爷爷、父亲和几位叔伯可签订一份书面协议,约定:该房产由你父亲出资购买,产权属于爷爷,爷爷百年后,房产权归你父亲所有,其余叔伯、姑姑放弃继承权。同时,将该协议拿到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继承开始后,一定要拿着公证书和你爷爷的房产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所办理过户登记或者协议签订经公证后,即可办理产权过户)
  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相关的权利关系人均需到房地产管理所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以上建议供参考,希望对朋友能有所帮助。

只要是你爷爷的户头就会涉及到遗产纠纷,我估计你家出钱也只有你家自己人知道,发票一定是你爷爷的名字.如果你的叔伯对此事没有意见,建议你家把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这种情况要是你叔伯争的话,你家要和你爷爷谈好,建议叫你爷爷给你家出个你家出资购买房屋证明.

如果你能出具证明钱是你家车的是可以的,比如从银行转账凭条什么的。你们可以选择现在公证或者过户到你父亲名下!

那个房子原先是你爷爷的房子对吧,而且是个使用权的,你父亲买了你爷爷的房子是有几种情况:1、用你爷爷的工龄买的,这里是买的使用权变的产权吧;2、是你父亲买了你爷爷把使用权变完产权的房子。3、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