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欠款,离婚时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3:41:49
刘律师,您好!
打扰您了,想向您咨询下面的几个问题,麻烦了。
我和他08年11月结婚,结婚之前,他因为银行贷款买房子和房子装修共欠了24万左右,其中有7万是房子装修款。我在结婚前,就帮他还了4000元,结婚后又帮他还了3万。银行贷款还贷都是在他的工资折上扣除,如果他的折上不够钱,再用我的钱补齐。现在,因为性格不合, 想要离婚。我想请问关于这些钱,离婚时应该怎么分配?此外,我的工资折和他的工资则一直是分开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计算?(平日都是用他工资折上的钱开销,不够才从我的工资折上支取,所以我的工资折的金额总数比他的多很多)

工资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房子的问题是看你想不想要,如果想要的话你需要和他共同还完贷款后在分,如果不想要的话可以把你已经还完的钱让他补给你!

哎,这就是女人。
房子是没有你的份,如果你有他花掉你3.3万的证据的话,还有你给他每月钱的证据的话。那他就会还给你。如果没有就什么都没有了、

房子一人分一半, 乱七八扫账一笔购销

1、不管谁的卡,谁的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平分,债务共担。
2、房子问题信息应该阐述更清晰一些,房子你可能有份可能没份。

房子贷款等费用男方付,但房子男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