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套房贷政策的一些疑问,望高手帮忙解答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2:32:08
我于07年在深圳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40平的单身公寓,后来由于调到上海工作,于是在今年9月份又把房子卖调了并还清了银行贷款。现在我看中了上海松江地区的一套二手房,并且通过中介和卖家签了买卖合同,房子面积是88平,并支付了首期房款30%,约定余下的通过银行贷款偿还。

但是现在贷款却出现了麻烦,银行认定我只能执行第二套房贷政策,并且基准利率上升10%,这个另我接受不了。本来打算解除合同的,但是中介说那样的话算我违约,5万定金不能退还。现在我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这几天通过网上查询,知道有个第二套房贷《补充通知》其中规定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我想向银行申请这个政策,不知道会不会批准。还有我是在深圳的房子是和我老婆一起买的,人均住房面积只有20平,低于深圳的人均同时应该也低于上海的人均住房面积。不知道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适合上海规定?是不是一定要在上海买第一套房并低于上海的人均面积才能适应规定2?请大家帮忙解答下。

我晕,我是松江的啊,不知道你是哪个银行贷款的,是哪个中介公司给你操作的,上海地区房贷是一上海为基准的啊,外地的房子上海是不管的啊,晕,具体有什么需求你在线问我,我给你搞定。现在中介公司真是的啊

建议多问几家银行,你的情况是属于第一套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