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伤了,能得到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6:30:10
我母亲57岁,家住安徽农村,因家庭困难,在个体餐馆打杂工,800元/月。
工作了2个月后,工作期间因地面滑而摔伤,致使第一腰椎爆裂性骨折,现已行内固定手术,还要卧床至少3个月,需要他人护理日常生活,目前手术花费2万多。
未签定用工合同,因为是自己摔的,目前老板未给任何赔偿。请问我们能得到赔偿吗?最少可获赔多少?另外何种途径最好?谢谢!

你好:
你首先应当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于你没有劳动合同,可能需要准备其他的证据证明你与餐馆的劳动关系。一旦确认属于工伤,那么就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应当由医保、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由单位承担。如果构成伤残,则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如果不能证明劳动关系,那么你可以寻找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是受到伤害,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的标准,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17-29条。我的博客中有相关内容。

属于工伤,因为是在工作期间受伤,雇工在工作期间受伤,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先到正规医院做法医鉴定,就鉴定结果定工伤级别,再参照你们安徽省的赔偿标准可以计算出金额了,切忌,住院,交通,住宿等发票保留好,获赔途径有:私了、劳动部门仲裁、法院起诉等。简单的说就这样,祝你母亲早日康复。

在工作时因地面滑导致你母亲摔倒,属于工伤,老板应该赔偿。怎么才能让老板赔偿,同陈路律师的意见,祝母亲早日康复!

可以要求赔偿。

可以啊,因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