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在幼儿园摔伤,在医院缝了三针,除以药费外,还要得到那些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6:06:02
儿子本来睡下铺,老师把他调到上铺,在上铺叠被子摔下来的,事前是钱我给老实交代不让孩子睡上铺,孩子年龄偏小。在孩子午休后,宿舍里竟没老师,孩子摔下来时老师也不在,孩子大声哭老师听到了才去,老师的责任心哪去了?如果孩子因此留下后遗症,怎么办?

小孩子的成长总是伴随着跌跌撞撞,何必和幼儿园较真呢?

我是辽宁的,孩子在幼儿园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介绍一下。
这种情况属于意外伤害。如果保险了,就会有一个最高赔付额度,保险单上标明的,我家得到了最高的3000元。这部分费用很容易得到。
剩余的费用分两种情况。如果你的孩子有相应年龄内应该意识到的责任,则应该负担一定的责任。我不知道你孩子的具体年龄,据你所说年龄很小,应该不负任何责任。这样,就应该由幼儿园全部负责。老师是不用直接赔偿的,因为在法律上老师属于一种职务行为,即老师是受幼儿园指派行使职能,幼儿园对老师的一切职务行为负责。至于幼儿园怎么处理老师,则是另一回事了,应该另案处理。
从法律角度讲,由孩子受伤所引起的一切费用都需要予以赔偿。大致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如果是脸部,可能产生的疤痕引起的费用应该考虑多一些。比如,女孩和男孩应该有所区别,就像同样一个疤痕对妙龄未婚少女和古稀老人的影响是不同的。具体部位也应考虑,脸部正面明显部位和下巴颏底下的位置显然不同。对于疤痕的赔偿金问题,可以考虑两种方案。一是一次结清,要求支付包括将来做美容手术的费用。二是具体做美容手术时结算。
如果真的准备诉诸法律的话,应该委托律师。如果准备协商解决的话,应该咨询律师,费用不足100元。与此相关的一切收据都要保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