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缓刑的约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3:03:52
我亲戚为了能够缓刑,花2万元买了受害人家属的原谅书,他们还提出要10万元,我们也答应的了,并写了一张协议书,上面是这么写的,我们准备10万元,在开庭前存入中间人的账户,缓刑了钱他们拿去,没缓刑我们拿回,如果我们在开庭前没把钱落实到位,他们就不原谅我亲戚。现在我们凑不到那么多钱,我可不可以说他们是敲诈勒索?这种协议合法么?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使用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服刑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协议如果是双方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应该是有效的,但是这不是判缓刑的条件

首先,我认为这种协议本身就不具有合法性,因为这牵扯到被害人亲属做假证的问题,刑法第305条就规定了“伪证罪”具体内容是: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关的情节,故意做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恐怕法院不会认定这份协议的有效性。

2013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引进了刑事和解制度。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取得受害人谅解后,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