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缓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0:09:25
我想问下 关于缓刑的问题.我是去年10月8日.被捕的.11月9日取保候审,3月4日判的1年缓刑.我想问下.我是到今年10月8日缓刑结束 还是明天的3月4日.谢谢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从今年3月4日起计算,到明年的3月3日止(提前一天)。缓刑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因为没有执行刑期,但如果撤销缓刑的话,原来羁押的期间折抵刑期。

缓刑考查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3月4日),到明年的3月4日结束。因为缓刑期没有关押,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