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缓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6:33:01
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都认为缓刑都等于这个人不用判了?
既然是一个错误的观点为什么在民众中还这么普遍呢

这是一个错误的观点,不进监狱不等于没有罪 未判刑。
  关于缓刑的问题《刑法》有专门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
  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
  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
  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
  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
  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
  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
  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
  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
  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
  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
  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
  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人们的观点就是进监狱就等于判刑这个错误的观点 不对 一般缓刑犯所犯之罪都是危害较轻 有自首表现 认罪态度良好 或有重大立功表现 有悔改的思想 才会有缓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