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领导算计了怎么办请求法律人士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38:42
在单位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国家公职单位),平日主管领导用钱都要我去会计室打借条,然后还钱时领导只是让我去拿些票据(发票)去抵消借条。可是我从会计室把钱拿出来给领导时没有任何人证,物证。现在有人来查,他如果不承认是他花的钱,我怎么能说清楚?请法律的朋友帮帮我,我没有拿公家的钱,不能背这个黑锅呀!!

1.从会计室把钱拿出来,这会计人员是有记录的,如果没有,那会计人员要负法律责任!

2.票据(发票)去抵消借条,那些票据上应该有相关人员签字!

3.主管领导用钱都要你去会计室打借条,这本来就是违规的事!

这里两个对你有利,你还是准备一下吧,领导是没必要跟你闹翻的!

1)原则上作为会计,有责任处理好单位的财务问题,如果出现失误,会计人员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单位领导的做法是违法的,会计人员有权制止
2)票据上应该有相关人员签字,你可以借此作为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