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哪些部门鉴定伤残等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10:52:17
我的朋友在工地上受了工伤,该到哪里鉴定伤残等级???

1、职工发生工伤,终结治疗、伤情稳定后,应当做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市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提出申请;如果对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不服,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后的十五日内向省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3、所以,只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才可以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的,由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其指定的医院

工伤的话,伤者或单位都可以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