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能否定为侵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3:36:36
我朋友在电脑公司上班,负责发放游戏点卡。该点卡是以帐号形式存在于他所使用的电脑里的,在发放点卡活动已结束后的某一天,朋友的一个好友问他还有没有游戏点卡了?朋友想到他工作使用电脑里还存有资料的,于是朋友下班后又回到公司,用门卡刷卡进入,并拷贝回了点卡资料,送给他朋友了。后来公司发现并报警了。
现在我朋友涉嫌盗窃,请问他这个行为能否定为侵占呢?因为他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啊。有请高人指点。急急急!!!
数额是较大的,因为有1万个游戏号,据说价值4万!对于2楼的回答我有疑议,职务侵占可以是以窃取的方式的,既然是窃取,难道下班后窃取就不可以吗?非要上班时候窃取才算职务侵占吗?又有哪些人会在上班时候窃取单位东西呢?这个显然不合理啊!

主要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了公司的财产,应该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如果数额较大,就构成职务侵占

基于你所述情形,你朋友是在发放点卡活动已结束后的某一天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盗取公司游戏点卡,其履职已经结束,因此涉嫌盗窃的定性是完全正确的。
问题补充一例属于盗窃无争议。

职务侵占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比如利用公司发放的门卡,自己保管的公司钥匙之类的。非要算的话那就是职务侵占罪,但是实际上你朋友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因为数额不大。

涉嫌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