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所有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44:05
假设,有一人户口落在我家,但不在我这住,在法律上,所有权是否有影响?还有继承权上,麻烦详解。
如果前进来的人,做买卖,一旦涉及破产等经济问题,是否对我的住房有影响呢?是否有权买卖这个住房?

迁进来的会有什么合法权利呢?

1.继承权,法律规定了两种继承情况:第一种是法定继承,拥有法定继承权的人只有: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种情况,就是在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中规定的遗嘱继承人才有继承权。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至于房屋所有权: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才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即使有人落户到你家,对于房屋所有权没有发生变更。
但是,如果这个房子牵扯到拆迁补偿费时,在户口簿上出现的人都有全分到拆迁补偿费的一部分。

没有影响

没有影响,只要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就可以了。

如果前进来的人,做买卖,一旦涉及破产等经济问题,对你的住房没有影响。无权买卖、继承这个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