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求助,请各位懂劳动合同法的哥哥为小弟分析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3:42:10
我07年10月进公司的,07年12月刚好新合同法颁布,因此公司与我签订了两年的固定期合同,合同本月底到期,我想向各位懂劳动法的哥哥帮我分析下公司如果要跟我再续约的话,按照劳动法公司得和再续约签订几年的合同?如果公司不和我续约的话,是否有赔偿?(本人现未接到公司人事部门的辞退通知及续约通知)
你好,意思就是这次如果续约的话签订合同的年限没有法律规定,从08年1月1号开始超过连续签订两次固定劳动合同的话,再续约(第三次)的话法律就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现在不续约的话经济补偿金按什么比例赔付?

我是上海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回答你的问题:
1、合同续签,没有规定年限,也就是说白了,签一天可以,签100年也可以。
2、关于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是08年1月1日开始,也就是说要从这次合同结束后,再签两次合同,然后如果再签,可以签订无固定。
3、关于经济补偿金,要分段计算,你可以拿到2各月,而不是2.5个月。
4、如果单位要求你续签,你自己不签,那么就没有任何补偿。
PS:因为专业,所以信赖!

如果公司要与再续签的,期限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的,对第一次续签新劳动法没有规定要续签几年.如果公司不和你续签的,是必须给你经济补偿金的.

1、《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连续续签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再次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

合同到期后,可在续约,但劳动合同法并未规定必须要续签多少年,这得由你和公司协商而定;

合同到期后,如果你主动提出辞职,不再续签合同,那么公司是不用支付赔偿金的;如果是公司不愿与你续签合同,那么公司应支付你赔偿金,赔偿金按你的平均工资计算,公司应赔付2.5个月的工资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