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期内,公司跟我变更(下降)工资,我可以找公司要回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5:11:45
我是07年应聘到苏州一家台资企业,当时签订了一年的合同,08年到期又续签了三年的合同,要到2011年才到期,现在工作了三年。我的工资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注明了是3500元。今年老板在6月份通知,业务做不好,工资只能发850元基本工资了。我原在重庆办事处,现在回来,在苏州公司上班,能不能要回我应得的工资,(09年6月至今)。这样做公司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哪一项,请专家指点迷津。谢谢

在合同期内,公司跟你变更(下降)工资,如果没有书面材料表明你已经同意的话,你可以找公司要回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好像全国很多企业都降薪了
但是公务员和老师都涨了

唉,估计赢不了

你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合同约定的工资属于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