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的两题案例分析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3:03:43
1.我国某进口企业与某外商磋商进口纺织机械设备交易。经往来电传磋商,已就合同的基本条款初步达成协议,但在我方最后所发的表示接受的电传中写有“以签署确认书为准”的字样。事后,外商拟就合同书,要我方确认,但由于对某些条款我方认为需要修改,此时该设备的市场价格有下跌趋势,于是我方并未及时对外方予以答复,外商又多次来电催证,我方答复拒绝开证,试分析这一拒绝是否合理。

2.我方某公司向某国出口花生一批,合同规定为二级花生。卖方交货时发现二级花生无货,我方在未征得买方同意的情况下,用一级花生代替了二级花生并在发票上注明“一级花生、价格照旧”,货运抵买方后,遭买方拒绝,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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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拒绝是合理的.第一因为没有签定确认书,合同不生效,又因产品的市场价格在回落,那就还需要进一步的磋商.以最后签定的合同书为准来执行.同时没有接受,没签合同,所以不构成违约。

才20分啊 ……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