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咨询--加班费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9:34:31
我在苏州工业园区某台企上班,长期外派国内各个地区,负责销售工作.每日工作时间长达10-12小时.一般没有周末,节假日仅有国庆和春节.
1.因为长期外派,所以没有上下班打卡.只有在公司ERP系统上,能体现上班大概时间.例如:08:00-18:00.
2.以前在公司上班的时候,上下班打卡的记录也拿不到.

请问这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吗?相关手续和资料还需要什么?
补充;
1.我是做销售工作,应该属于弹性工作制吧?不确定.是否如果是弹性工作制,要求加班补偿很困难?
2.我所在公司因为在苏州工业园区,相对政府部门管理法规很完善.我们的薪酬是按照每月170小时(现在好像是167.4小时)来计算的.如果有事假,会扣除你对应小时的工资.例如一天事假就是8小时.半天事假就是4小时.
3.每年的年假几乎都没有休息过,是否可以申请支付年假加班费或者工资?
4.请问申请老窦仲裁需要哪些手续.

这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的,但如果你的公司已经办过“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话,就难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了。所以你需要事先搞清楚。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以上情况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当然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