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劳动纠纷,专业的人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6:39:32
本人在现在公司7年多,现在公司却已学历不真为由,劝其辞职,不同意情况下,将强行除名,请问这样我应该要求怎样补偿?
当时进公司时并没有对学历有什么特别的要求,而现在的岗位也不需要大专,高中就可以的,当时没想那么多
,并且以前的合同上签过的也是高中学历,失业保险也一直在交,就什么补偿也没有了?交的失业保险有用吗?

此类情况下,如要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有些难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劳动合同。
如用人单位以因受欺诈而与你签订合同,合同无效而撤销该合同是于法有据的。除非你能证明单位当初招聘你与你的学历无关或者单位早已知晓你的学历状况,否则的话你的赢面不大。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劳动合同。如果当时有学历要求而你隐瞒事实,合同肯定是无效的,你也得不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