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形式拥用的房产,能做银行抵押贷款吗,买卖双方的风险在哪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0:35:22
我是卖方,全款已收,合同注明费用全由买方承担,当时办的公证,
事过一年后,买方要求我重新公证,想用此房做抵押贷款,我咨询过银行,银行回复,我必须做担保人,并同意以此房抵押贷款,如果以后买方还不了,银行会拍卖以此房还贷,我的信用度可能有影响
除此之外,卖方还有什么风险?

您好,我是广州润健典当行的业务部经理

既然您已收齐卖房款

那最好的办法就是买方人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将房登记在买方人名下

这样他想拿这套房干嘛就干嘛

与您无关

您也就不存在为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