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时间由于突发心脏病死亡,工厂应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56:41
该员工才上班14天,还在试用期内,也买了社保!病发时虽是上班时间,但是没有在工作。只是个人在玩电脑!死者家属天天来厂里闹事,其家属也知道死者患有心脏病且做过心脏手术!居然要求厂里赔偿30万!真是太过分了。请问按照法律程序,厂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注:因还在试用期,所以没有签劳动合同!

到社保局做工伤认定:
1.如被认定为工伤而亡,员工家属则会获得60个月员工工资的安葬费、抚养费、补偿金等(企业和社保单位各承担一定数量,具体的请咨询当地社保单位)。
2.如不能认定是工伤而亡,广东省的补助标准有: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劳薪[1997]115号文)第十条规定。
因为才上班14天,没有签合同也无可厚非,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一个月内签好即可,就算有违规,也可以赔一个月工资给死者家属。
毕竟是本公司职工,可以组织工会募捐,当然作为经营者不妨捐多一点,以安慰死者家属失去亲人至悲痛。但切不可滋长他人的贪婪之心。
地方不同,规定也不同,仅作参考,具体的不妨请律师处理。

上班时间死了就是工厂的责任,不管他当时在干什么或者是不是刚刚试用期
只要是员工就要负责,多少自己谈吧

第一,死者是否在上班期间或者上下班路上发生意外;
第二,死者发生意外之前是否存在自杀自残行为;
第三,死者发生意外之前是否酒后上岗。
根据以上三条可以判定死者是否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