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荣明耻好少年(小学三年级)以第三人称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6: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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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可辉,女,现年11岁,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是跃进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自从上小学以来,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曾获“征文比赛优秀奖”“口算比赛一等奖”“市级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一个人的道德规范是用“八荣八耻”来衡量的。“八荣八耻”的提出,为学生们的成长树立了行为规范和准则。“八荣八耻”清楚地告诉了广大青少年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为青少年们的成长指明了方向。“八荣八耻”中包含着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坚持了以服务人民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为基本要求 。因此,做到能“知荣明耻”是每个公民都义不容辞的义务。

刘可辉同学的行为,使同学们加深了对“八荣八耻”中“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这句话的理解。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刘可辉和同学们约好了一起在超市购物。因为下周她们要去实践基地体验生活了,所以要准备地充分一些。她们正选购物品时,突然传来了声声小孩子哭喊的声音。刘可辉立即和同学们闻声赶去。这个小女孩一边哭,一边喊着“妈妈”。看来这个小女孩可能是找不到妈妈了。她们问清小女孩的情况后,就把小女孩带到广播台,请阿姨帮忙找到这个孩子的家人。广播员阿姨热心帮助。一会儿,一位女士急匆匆地跑到广播台,认领了孩子。当那个阿姨拿出几包零食对刘可辉和她同学表示感谢时,她们都拒绝了。那个阿姨又问她们是哪个学校的,叫什么名字。而她们只说是跃进路小学的学生。后来,跃进路小学收到了一封表扬信,赞扬了刘可辉和她同学“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学校领导就把刘可辉她们树立为榜样,让全校师生都学习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

刘可辉不但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学生,还是个拾金不昧的优秀少先队员。在面对金钱的诱惑时,许多人都抵挡不住。但是刘可辉却在这时发扬了“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可贵精神。在那个星期二,下午放学后,刘可辉和同学们一起说笑着走在回家的路上。“咦,那是什么?”刘可辉指着一个墙角说。顺着她的目光,同学们都不约而同地向那儿跑去。“这儿有一张十元钱的纸币。”刘可辉一边说一边弯下腰捡起来。大家都说:“正好你刚才说肚子饿,我们去买些东西吃吧。”“不行!这钱是捡来的,不能据为己有!我们明天把钱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