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伤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2:49:17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公伤有法可依?
公伤是由受伤人员提供赔偿条款,还是单位,如果单位拿不出,要求员工提供而一直推托,造成病情恶化影响,是否能告他,依据什么?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同样是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用人单位,同样受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

工伤的赔偿条款的提供,既不是单位,也不是个人,而是国家已经提供了现成的。只须依法办事即可。用人单位违法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公伤与工伤:
公伤是因公负伤的简称。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工作原因负伤致残通常采用该术语,现在《工伤保险条例》已经适用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伤与公伤不再存在区别。两者实践中的差别已经消失,工伤认定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及各省的相关实施办法。工伤与公伤没有本质的区别,将其区别开来明显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