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将结婚摄影资料丢失,如何申请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1:50:15
结婚当天,请摄影公司全程摄像,钱款已经全部交清,最后去拿光盘时,却被告之摄影资料全部丢失,结婚一生才一次,他们却这么不负责任!!!请问这种情况如何主张赔偿,可以最多要求多少赔偿?

我手上只有一张对方开的收据,写了我们两人的姓名,没写“摄影”字样,是否可作为证据?
重新拍摄?各位大哥大姐不是要我重新结婚一次吧?是结婚当天的纪念摄影,不是婚纱摄影啊!这种事情怎么能重新拍摄?

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到消协投诉,再不行可以起诉到法院。

影楼方没有完成事先约定的服务事项,使消费者具有纪念意义的影像资料丢失,因此负有精神赔偿的责任。影楼方除了要赔偿制作“光盘”的费用,还应附带赔偿精神损失费。

一 可以协商处理,减免一些费用帮你们重新拍摄

二 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退回已经交纳的费用,以及一定的精神赔偿

三 收据上面虽然没有“摄像”二字,但是如果结合到实际情况有其他的证据
比如证人证言等还是可以认定你们之间约定的服务项目和内容

首先,你可以要求对方退还费用

其次,结婚作为人生中的重大事件,摄影是留住这一美好时光的重要载体,你们可以要求摄影公司给与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民法规定,具有人格特殊意义的几年物品,被损坏你可以以侵权为由请求对方赔偿你的精神损失。另外,还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支付的费用,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丢了也没办法,重新照一套好了。不过最好让他们加送个外景或相册。、

就是违约赔偿 得到两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