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样算是留下案底了吗?请公安局的朋友告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4:54:34
前几天我一时冲动干了件傻事,被带到了派出所。
不过当事人已经原谅了我,不追究我的责任。派出所还是给我录了分口供,还按了手印,不过没有进行其他处罚。
不过走的时候,民警跟我说“以后随传随到,再有下次就毁了你一辈子”。

事后我很后悔,也很害怕,我怕留下案底,因为我是预备党员,马上就要转正了,怕通不过政审。

请问,我这样算是留下案底了吗?
要是当事人再找到派出所找我麻烦怎么办?
“随传随到”的意思是什么 啊?

谢谢各位了,我已经深刻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所以请各位不要骂我,帮我解答下我的烦恼吧!

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进行处罚时,必须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没有下达该决定书,就是没有给予处罚,也就是没有案底。
不知你和对方在派出所的主持下,写没有写《调解书》?如果写了《调解书》,本案就结束了,当事人也就不会再到派出所找你麻烦了。
随传随到(即到)是公安部门广泛应用的一句术语,指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时,必须随时传唤立即到达。
最后,希望你不要有下次了,否则真的你就毁了。

呵呵 谁会骂你?人都犯有错误的时候,该了就行。
如果对你没有什么处罚,包括警告,那就没有什么案底。放心!

无需担心,对你的转正无影响

这是职业性说辞,无需担心,对你的转正无影响。

像你这样只是在这个派出所有了档案,没有其它影响不严重,最好不要在这个派出所出现事情,因为会受关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