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我算是侵权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1:52:19
我承包了一个小工程。公司指定了要用某个牌子的材料。而我用的不是那个牌子的材料。但我却跟公司说我用的是他们指定的那个牌子的材料。而且我还给公司提供了一个那个牌子的假的合格证的复印件。请问我算是侵犯了那个牌子的权利了吗?
在我提供的材料包装封面和材料本身上都没有那个牌子的商标或者字样。总结起来关于那个牌子的东西就只有那一个假的合格证的复印件。希望哪位懂的这方面问题的朋友能帮我解决下。

我觉得这不是侵犯那个牌子权利的问题,而是你没有使用和发包方约定的材料,对于你和发包公司的合同来说是你违约了,发包公司如果追究责任,也是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追究你的违约责任。
至于那个牌子的公司一般也不会找你追究责任的,因为它也不会知道你伪造了他们合格证。
除非发生什么质量问题,把材料公司列为被告时,材料公司才会再去追究你伪造它合格证的责任。

嘿嘿,这是我的见解,希望哪位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