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专家:本人与前夫现已协议离婚,但因当时对房产分割做的比较草率。请问现在能重新进行分割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26:26
我与前夫因商量购得一处按揭房产,但因当时我没工作,就去了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但未做任何结婚传统礼仪,纯粹为了买房子)但也只有我才有这个权限购买(户口限制等、他当时是外地户口没有权利购买)房子首期款是本人父母支持提供的,后来房子拿钥匙后他也没给过我一把(那一把还是装修钥匙后来更换了),房产证后来办法以后是我的名字,共有财产证是他的名字,但一切银行按揭后续都是我的名字,接着感情方面因平常口角较多,性格也不合,过了不久就协议离婚了,协议上注明:他归还我首期款房子才能过户给他,但因本人急切与他分开并且对房产方面了解也比较淡薄就签了字,现在能要求重新对房产进行分割吗?
因房产在我名下,但一切相关证件都不在我这里,我现在还有权对房产进行重新分割吗?(本套房产首期房款是本人付的,后来他因没工作,我也相继付了好几个月的按揭,可以说是我们共同劳动所得的房产)。请相关专家给予准确答复,谢谢!

法院是讲证据的,另外关于离婚协议的反悔也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为此,建议你就此问题,带着离婚协议书,及时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为好。

对于协议离婚的财产重新分割的诉讼时效是1年。

如果提出重新分割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审理后发现当时一方没有隐瞒,欺骗的行为。那么应当驳回起诉。你想办法找找你丈夫时候有其他的财产隐藏了,不然就算起诉也挺难的。

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

重新对房产,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