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恶意注册中文域名?如何判断和界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8:37:57

第九条 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为构成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
(一)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二)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三)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四)其他恶意的情形。

现在域名注册还是采取先注先得的原则,对于恶意抢注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如果别人注册你们公司的名字的中文域名,现在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合法。别人要注册也是没问题的。如果你们公司是的铭牌有注册中国驰名商标或者著名商标,那么你们公司的名字是可以收到商标保护法的保护的,可以通过仲裁拿回别人注册的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