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撤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6:34:28
仲裁开厅没去,视为自动撤诉,仲裁撤诉证明时间是09年11月10号,我还能再次申诉吗?申诉书怎么写,仲裁才能再次受理

还没有超过申请时效,可以再次申请仲裁,还是按第一次一样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