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否可以以诈骗罪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6:59:43
王某开有一家木材加工厂,某学校不久前与王某商定:王某为学校做门共计二十套,计三千块钱.同时王某应开具发票和证明.学校通过银行转帐付款.某日,王某将已开好的发票和证明交与学校,在此之前,学校将钱由银行转给王某,而王某并没有交付货物(可能由于学校的原因,学校并未察觉)但双方并没有签定任何协议或合同.
对于以上,我想问的是,如果王某一直不主动向学校说明情况或交付货物.那么学校知道以上情况的话,是否可以以诈骗罪或者别的罪名起诉王某?如果可以,会是什么罪名?如果不承担法律上的责任,那么又会有什么后果?

不可以,因为王开有木材加工厂,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虚构什么事实。王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后果是退钱,赔偿损失。

看是否存在诈骗的故意,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追究王某的违约赔偿责任,并要求继续履行约定。

学校本身犯了一个原则性的错误,货没收到就付款!如果王某随便弄一张收货单,学校就可能败诉。
要起诉的话,是起诉学校转帐付款人(财务)或签字付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