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残工伤怎么样争取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20:53
我父亲原本我是我们为里一个国营农场职工,于82年在打稻谷时右腿被脱粒机卷入,造成右腿高位截肢定位三级残,当时与农场订了工伤协议,协议规定我父亲享有正式职工待遇,现在该农场已经改为街道编制,至今我父亲每年从该街道得到二千多元的名义为工资的待遇,而没有工伤补助等,我想问一下我父亲每年正常的待遇应该是多少?通过什么途径如何争取?
我父亲户口本中53年出生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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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父亲的情况应该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所以我不赞成网友的引用。

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