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亲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49:16
一、我父母在我8岁时候离异,离婚时因父亲承担家庭债务,当时与母亲口头协议不承担抚养责任,事实上直到我成年父亲也没有尽过抚养责任。
二、我姐与前男友没有结婚生下一个孩子,对方现在也不肯给赡养费。我们正准备与他打官司要求其支付赡养费。

我有四个问题:
1、我对父亲有没有赡养义务?
2、我姐的孩子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孩子长大了以后对他有没有赡养义务?
3、我姐的孩子如果对方给了抚养费,但是是非婚生孩子,孩子对他有没有赡养义务?
4、我看到婚姻法里面有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如果我姐孩子通过公证认了养父母,就可以对生父不再有赡养的义务?

以上问题麻烦法律专业人士来回答,希望从纯粹的法律角度,而不是人情角度来帮我回答。先谢了!

1、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2的义务。你对你父亲有赡养义务;
2、同理你姐的孩子对其父有赡养义务;
3、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小孩对他父亲有赡养义务;
4、《收养法》第四条 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如果你姐家的小孩父母健在,小孩不可以自己公证认养父母。

你要承担赡养义务

有赡养义务,除非把孩子送养了,那就不用承担了

婚生子和非婚生子都有赡养的义务

如果被送养了,不再有赡养义务